(2005年1月26日市政协十二届二十三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密切同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畅通参政议政渠道,决定开展政协委员约谈活动,并制订本意见。
一、约谈内容
了解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情况和动态;了解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了解委员履行职能方面的情况;了解委员学习、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情况;征求委员对推进三个文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征求委员对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约谈形式
每次约谈活动由政协主席或一名副主席召集。可与部分界别委员作专题约谈;可与某个镇的部分委员集体约谈;也可根据需要,由召集人确定约谈的形式。涉及个别问题的,委员可以单独向召集人反映。
三、组织实施
委员约谈活动每年开展8-10次。每次约谈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人员由召集人确定。根据约谈内容和主题,可约请有关专委会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界人士参加。办公室要提前发出通知,做好约谈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四、约谈结果处理
每次约谈活动后,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委员反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属社情民意信息的以《情况反映》形式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参考、处理;关于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由召集人当场答复或提请主席会议研究;对一些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召集人要及时与有关市、镇和部门领导协商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委员反馈。
本意见自2005年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