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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权副主席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 来源:江苏政协网│ 作者:本网报道│ 时间:2015/2/2 14:02:12 | 点击:1765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126在政协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何权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办理概况

  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实施“八项工程”、推进“两个率先”,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一年来,共提出提案728件,经审查立案676件。其中,集体提案162件,委员个人和联名提案514件。立案的提案分送104个承办单位办理,至201411月底全部办复。办理结果为,已经解决或采纳的316件,计划解决或采纳的306件,短期内不具备条件采纳落实的54件。总体来看,提案内容丰富,针对性强。通过提案办理,许多意见建议得到采纳和落实,为推进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重生态、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生动展现了广大政协委员心系发展、情牵民生的精神风貌。

  (一)突出经济转型升级献计献策。关注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提案有170多件。关于推进我省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提案,从推进核心技术突破、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注重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方面提出建议。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积极采纳,在推动实施《江苏省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实施办法》过程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省光伏产业发展。关于主动策应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提案,省商务厅等部门结合所提建议,围绕“申报+对接”两个核心任务,在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改革综合监管、改善金融环境等方面制定积极措施。关于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提案提出,要引导企业健全研发机构、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省科技厅等承办单位大力组织实施企业研发机构“百千万”培育计划,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内涵建设。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的提案,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了有益参考。省农委认真落实提案建议,部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提高家庭农场创业能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咨政建言。关注经济体制改革、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教育领域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提案有80多件。在进一步放开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领域、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方面,承办单位以提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清理修订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法规,试点并逐步推广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融合投资模式。在优化区域结构方面,省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促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提案建议,积极组织实施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苏南率先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关于推动我省高考制度改革的提案,省教育厅结合提案建议,积极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关于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放宽企业准入门槛的提案,省编办、工商局采纳有关建议,认真开展前置审批事项集中清理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围绕增进人民福祉反映愿望诉求。关注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养老服务、文化体育事业的提案有230多件。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提案,从采用集中式组织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献计献策。省有关部门采纳提案建议,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加强网络经营食品安全监管提案的办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建设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为切入点,探索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快速反应机制。关于加强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省民政厅在办理中认真听取委员呼声,开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认定,加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关于促进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提案,就树立产业品牌效应、加强孵化和产业关联等提出建议。省文化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进一步打造行业龙头企业、推动文化产品走出去等方面给予推进。关于完善政府向体育社团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机制的提案,省体育局认真研究,于去年7月出台《关于江苏省本级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暂行办法》,推动体育社团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建设。

  (四)紧扣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真知灼见。关注改善空气质量、水资源保护、村庄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提案有110多件。关于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的提案,省环保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高度重视,吸收提案建议,并体现在制订《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污染治理等各项工作措施中。在加大我省地下水资源保护力度方面,省水利厅在组织编制《江苏省水资源保护规划》和地下水日常管理中积极采纳了相关提案的建议。关于加强长效管理、巩固和提升村庄环境整治成果的提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推动村庄环境普遍改善提升;省财政厅还整合各类涉农环保资金,统一设立“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此外,还有一些提案就促进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关注儿童心理健康等提出了建议,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改进工作提供了有益启示。

  二、主要工作措施

  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部署和推进,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改进作风,提案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抓好重要环节,着力提高提案质量。质量是提案的生命。我们召开提案征集协商座谈会,推动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调研成果转化为集体提案;采取提案线索网络征集等措施,扩大公众对提案工作的有序参与。围绕提案选题精心组织调研,帮助委员多方面收集信息资料,使提案内容更接地气、提案建议更扣主题。坚持对提案进行全会期间初审、全会闭会后复审的审查制度,加大提案审查的撤、并、转工作力度,对内容综合性较强的提案,经与提案者沟通后,先行撤案再改写重新提交,对建议相近的提案按程序实行并案。以多方推荐和广泛协商相结合的方式,从20132014年度的提案中评选出68件优秀提案予以表彰,激励广大政协委员增强提高提案质量的责任感。

  (二)强化重点督办,着力增强办理实效。督办是推动提案意见建议落实的重要手段。我们围绕事关大局、委员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遴选出36件重点提案,以《重点提案摘编》的形式报省委、省政府,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及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先后对其中22件重点提案作出批示,推动了提案办理的有效开展。同时在重点提案中确定12件提案,整合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推进农村社会建设、完善公共体育服务、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4个专题,由主席会议集体督办和主席、副主席分别领衔督办。特别是对建议落实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的提案,我们给予重点关注、持续推动。主席会议连续四年跟踪督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专题的重点提案,扩大了提案办理的社会影响。张连珍主席连续两年亲自督办推进农村社会建设专题的重点提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提办互动,着力推进办理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是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我们坚持把协商贯穿提案工作的全过程,全会期间,邀请党政有关部门的业务骨干参与提案审查,围绕是否符合立案要求、采用何种办理方式、由哪个单位来办理,充分交换意见,增强了提案审查立案的严谨性。在遴选重点提案时,充分听取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注重发挥专委会和党派团体的作用,同时把重点提案督办与省政协专题协商、民主监督、集中视察活动有机结合。积极推动承办单位邀请委员实地视察、共同调研、现场座谈,开展提案办前、办中、办后协商,提高提案者对提案办理的参与度,促进提办双向互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去年有489件提案实行了“开门办理”,占总数的723%

  我们还注重交流,在华东六省一市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上,介绍加强重点提案督办、推进提案办理协商的做法;注重宣传,通过《新华日报》、《江苏政协》和江苏政协网等媒体报道提案工作的特色亮点;注重协作,召开全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工作座谈会,就提案办理协商理论研究的成果和实践探索的经验进行交流研讨。

  2014年提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比如,如何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以适应提案办理协商的需要,如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提案办理协商的形式,如何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协商制度建设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三、今年工作任务

  2015年的提案工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最新要求,认真贯彻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的部署,准确把握提案工作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激发委员通过提案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努力提升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突出重点,更好服务中心工作。立足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履行人民政协职能,鼓励和引导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推动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着力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创新社会治理、制定“十三五”规划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提案。

  (二)完善制度,推动提案工作创新。深入研究提案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科学总结和把握工作规律,健全完善提案工作制度。以提高质量、增强实效为目标,细化立案标准,制订审查细则;完善重点提案遴选办法、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办法;探索建立提案质量评价体系、提案办理协商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深化协商,切实增强办理成效。积极搭建提案者、政协组织、承办单位共同参与的提案办理协商平台,规范协商程序。精心遴选重点提案,继续加大重点提案督办力度,发挥好重点提案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进提案“开门办理”,形成多方参与办理的新格局。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的理论研究、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丰富协商形式,促进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的协调互动。

  (四)加强服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继续重视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积极发掘提案线索,认真组织调研、视察、督办等活动,为提案者知情明政创造条件。加强委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委员的知识素养和履职能力。稳步推进提案办理复文公开,扩大提案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各级政协间提案工作的学习交流,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共同提高为提案工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委员,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提案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们要同心同德、再接再厉,努力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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