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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与建设法治政府”专题议政建言选登
[ 来源:吴江政协│ 作者:本网报道│ 时间:2015/4/29 15:12:28 | 点击:32814]
 

325,区政协以主席会议形式召开“依法行政与建设法治政府”专题协商议政座谈会。这是区政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积极探索开展基层政协协商的首次生动实践。这次专题协商议政活动,重点聚焦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与会人员从不同角度谈了对依法行政与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执法、法律顾问制度、执法人员等方面问题的看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协商议政会引起多家媒体广泛关注,“人民网”《人民政协报》《苏州日报》《城市商报》《吴江日报》“吴江新闻网”及吴江电视台、电台等媒体都对本次会议作了相关报道。

以下是本次议政会建言摘要,供读者参考。

 

 

副区长、民盟吴江区委主委  汤卫明:

健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决策是一种重要的公权力,它关系到公权力行使的方向和目标,影响着党和政府工作的面貌和成效。但由于行政权力相对集中和受传统思维习惯影响,以往的行政决策缺乏必要的程序规范,而且决策者本人对决策后果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拍脑袋决定”、“拍胸脯管理”、“拍屁股走人”。

建议:第一,通过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程序解决决策管理“拍脑袋决定”的弊端。“众多的脑袋胜过决策者个人的脑袋。”一是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与公示制度,二是要拓展公众参与途径,三是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智慧的脑袋胜过决策者个人的脑袋。”建立与上级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的畅通衔接渠道和高效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法律顾问、退休的老领导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通过明确专家的权利与义务来完善专家论证的工作保障机制;要把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多人的脑袋胜过决策者个人的脑袋。”建立高效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提高行政机关的民主决策意识。

第二,通过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程序解决决策管理“拍胸脯执行”的弊端。“风险评估筑起草率盲目的防火墙。”一是拓展范围。二是要增加公共财政风险评估。通过公共财政风险评估来解决政府财政的承受力的问题。三是决策出台后,要注意跟踪决策的执行实施情况并进行后评估。“合法性审查给行政决策套上法治的笼头。”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三,通过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解决决策管理“拍屁股走人”的弊端。“终身追究倒逼决策者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追责主体、追责范围、追责方式。“责任倒查形成了行政决策的追溯机制。”要通过建立行政决策的责任倒查机制来形成行政决策的追溯体系,有效地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把依法行政真正落到实处,让所有重大决策能有法可依、有人担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作行为。

                 

 

 

 

苏州市政协委员  何丹:

法治理念与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的建设,考验的是执政者的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个案的法律知识可能容易通过短期的训练实现,但法治理念的形成和根植并非一日之功。要实现法治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强化领导干部队伍的法治理念是关键。

法治理念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权力的行使依法为之。相对于人治而言,法治主要在于摆脱人治的随意性。政府的任何职责权限必须由法律来设定,执政者不得怠于履行法定职责,也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二是权力必须受到制约。行政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最基础的一点就是权力应当受到法律的约束。建立权利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不仅是对权力的约束,也是对权力行使者的保护。三是公民权利必须受到尊重。法治理念就要求领导干部首先要转变观念,变管理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确立“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充分尊重公民和市场主体合法权利。四是公开公平。法治政府,应是阳光政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社会要求的公平与正义,一是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程序正义是公民权利重要保障手段;二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公开的同时必须保证公平。五是权力的行使必须得到监督。法治理念的内容还包括容许监督,容许对政府行为提出意见与建议。行政机关内部纪检监督,社会外部监督以及司法监督应相互匹配。六是责任是权力的保障。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还必然包括任何权力行使不当的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治理念的形成除了长期的法律学习与实践应用之外,需要提供制度保障。首先是兑现激励机制,把法治作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考核指标,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其次是严格问责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强化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促使权力的规范行使。第三是干部配备机制。一方面,有必要吸纳更多的法律专业人才进入政府。另一方面,还可以借助行政机关之间干部人事交流,改变干部结构,提升整个领导干部队伍的法学素养。

 

 

区政协委员、民革吴江总支党员  周喻:

谈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必须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我谈谈其中的几个要求:

一是合法行政。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法无授权不可为,就是说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并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即职权法定。受害人或受害单位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来起诉行政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在实体上合法,同时也要求在程序上合法。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法定职责必须为,就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授予的权利实施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职责。法定职责必须为,就是指作为行政机关及领导干部有一种法定的义务。行政机关及相关领导迫于权势的“不敢为”、因无利可图“不愿为”、因行政机关的得过且过“不想为”或行政机关监管不力决定“不必为”,那就是不依法行政!这种不作为现象如果造成严重后果,那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二是程序正当。指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三是诚实守信。政府也要诚实和讲信用。包括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制定的法规、规章、政策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等。关于我们地方政府所制订的政策,尽量在作充分的调研后制定。四是权责一致。法律给予你的权力,你必须要行使,如果你不行使,那么你就是不作为。而法律要求你履行的义务和职责,你必须履行。

 

 

 

 

区政协委员  钱晓明:

新常态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取向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快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我区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率先打造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中介监管和公共资源交易“四位一体”行政服务新格局,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吴江率先推行“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大力开展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加快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涉审中介规范管理,高效优质服务企业发展。

 

但还存在审批事项名称不统一、信息共享不充分、权限承接不匹配、中介服务不高效、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人员管理不顺畅等问题。

下一步的工作建议: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逐步制定各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材料、技术规范、审批条件、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审批流程、操作方法、服务规范等各要素的标准化。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服务智能化。要积极推行网上(预)审批,力争实现网上(预)审批率达到90%以上。同时,要加快开发建设覆盖区镇村三级的政务服务自助系统,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打造为资源集聚、信息互通、业务协调的综合性平台。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阳光化。对所有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事项都要公开法律依据、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并实施动态管理,予以“线上和线下”同步公示。四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监管的体系化。积极探索从实施统一市场监管,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等事项做起,确保监管能力建设不落后于权力下放进程。五是积极推进中介机构的去行政化。推动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逐步消除“红顶中介”,强化规范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协调督促中介机构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六是积极推进人员管理的规范化。优化窗口“双轨制”的管理模式,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引入第三方测评,进一步提升窗口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同时,配合组织部门探索选派年轻干部在窗口一线挂职锻炼制度,提升干部窗口一线工作能力。

 

 

 

区政协委员、民盟吴江区委盟员  钱建云:

完善我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议

 

我区区级政府法律顾问团虽已建立,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有一些亟待解决问题。

为完善健全我区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建议如下:一是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区、开发区和镇、各行政部门、村(居)四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二是建立区政府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机制,设立法律顾问开支的专项经费。三是制定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办法,对法律顾问的设立、聘请条件、聘请方法、奖惩等方面作出规定,为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四是引入竞争机制,确保我区政府法律顾问选任的公平公正。按照预先设定的政府法律顾问聘任程序、聘任条件选聘,将各类政府需要的法律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过程必须全面公开,结果更要公开,以彰显政府诚信,提升政府公信力。五是制定完备的法律顾问合同,以合同管理的模式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管理。法律顾问合同应当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工作方式、聘用期限、合同解除、费用支付、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内容。聘用单位根据顾问合同约定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决定是否解聘等,同时根据法律顾问的实际工作按服务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六是在广度和深度上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全面覆盖政府的主要行为,让法律顾问能够参与到政府工作过程中去,变“善后”为事前预防,在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各个方面起到应有的参谋助手作用,防止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

 

 

 

 

 

区政协委员、民盟吴江区委盟员  冯海花: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我区的行政执法机关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针对我区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结合我区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经验,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立联合培训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要在全区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共享平台,做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两法衔接工作效率。三是着力完善两法衔接规范标准和配套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规范机制。建议区政府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更健全、更加细化、便于操作的配套制度。四是建立提前介入制度,切实加大案件移送、审查和监督力度,形成齐抓共管机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监督指导下级机关严格按规定移送、审查案件,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查有案不移、不立,以罚代刑等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强对两法衔接工作的检查,将其纳入行政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

 

区政协委员  吴海春:

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

 

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几点建议:

一是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招录机制。科学设置行政执法岗位;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录用程序,确保新录用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健全人才选拔和使用机制,将德才兼备的执法人员,选拔到领导岗位任职,使行政执法人才合理、有序地流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交流,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资质管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培训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制度,建立依法行政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培训评议激励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档案。

四是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确保行政许可公正、公平、合理、高效;构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推行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机制,促进行政执法阳光透明、公平公正;提高行政执法文书质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

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问责。创新行政执法检查方式方法,探索行政执法联合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制度,加大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指导与监督功能;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创新行政调解方式方法,提高行政调解的成功率;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

 

区政协委员、民盟吴江区委盟员  王德瑞: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围绕把基层政府建设成为“廉价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公共服务,推进社会共同治理,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市场自行配置资源的能力,建设“廉价型政府”。通过改革创新拓展更多的领域向社会力量开放,在为公众提供优质的社会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同时,建设一个“廉价型政府”。

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要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加大政策性支持和扶持力度、积极推动政社互动和创新管理,在培育发展更多数量的社会组织的同时加快全区社会组织提档升级。

大力推广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工作经验,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公共服务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给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和实惠。具体而言,一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壮大能为群众切实提供专业服务的草根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吴江公益园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作用,让这些社会组织得到快速的发展;二是切实拓展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领域,要向劳动就业服务、人才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领域延伸,在全区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三是加大政策的引导和资金的投入。出台更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指导性目录、购买方式和监督管理,从而形成规范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加大政府资金的投入,把购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真正实现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使群众得到更多便利和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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