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区政协提案委召开工作例会,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政协新春茶话会上的讲话,协商讨论了政协十四届二次全会提案审查报告、重点提案及不立案提案。提案委主任芮思远主持了会议。
据统计,截至2013年1月22日,共收到政协提案329件,经审查,并对照《吴江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吴江政协不予立案提案审查及处理暂行办法”,决定26件提案不予立案,作为委员来信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所以立案交办提案为303件。交办提案中:委员提案268件,占88.4%;集体提案35件(其中: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提案26件,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提案3件,各镇工作委员会提案1件),占11.6%。在仔细审阅和协商的基础上,依据“吴江政协重点提案产生和办理的暂行办法”,拟推荐7件提案为十四届二次会议的重点提案,提交主席会议协商后,交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办,其余的296件提案将提交90多个承办部门或单位办理。立案交办提案按内容分类: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43件,占14.19%;社会事业方面的提案121件,占39.93%;城镇和农村建设方面的提案101件,占33.33%;民主法制方面的19件,占6.27%;、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17件,占5.61%。二次全会提案的特点是:一是首次采用了网上提办系统,使提案整理、审查更趋规范、便捷和高效;二是提案内容更加关注民生,更贴近百姓生活;三是民主党派和各镇工委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占提案数量的较大比重;四是集体提案数量明显增多,提案质量进一步提升。
区政协副主席沈向东首先向各承办单位历年来认真办理政协提案表示了由衷的感谢。他认为,政协提案工作的价值体现在提案质量的不断提高外,更有赖于各承办部门对提案办理及落实的成果。他希望,提案委一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提案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主办单位有协办单位的联系,切实把提案办实、办好。二要做好提案宣传工作,对办理较好的提案要进行跟踪,宣传好的提案,宣传好的办理方法,切实提高提案办理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提案工作水平。(洪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