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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防汛一体化的建议
[ 来源:吴江政协│ 作者:本网报道│ 时间:2024/5/23 15:40:21 | 点击:5071]
 
          一、调研情况:

2023年7-8月京津冀因特大暴雨带来的水灾,给全国各地特别是水网地区敲响了警钟。吴江区位于苏州南部,地势低平,湖泊众多,与同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上海市青浦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水脉相通、水系相连,作为太湖主要泄洪通道的太浦河横穿东西,承转区内水量总导渠职能的京杭大运河纵贯南北,防汛压力很大。近年来,在苏州市统一部署下,吴江不断加强与青浦、嘉善的协作,水利防汛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目前重点城区防洪能力约50—100年一遇,除涝能力达20年一遇;其他圩区防洪能力约20—50年一遇,排涝达10—20年一遇。

二、问题分析:

一是下泄通道不畅。太湖泄洪主要有望虞河、吴淞江和太浦河三条干道,其中太浦河承载60%的量。每当太湖泄洪,太浦河的水位就居高不下,如遇黄浦江涨潮顶起,情况就更为严重。2021年台风“烟花”来临期间,受强降雨、天文大潮和上游客水等因素叠加影响,吴江8个区镇均超警戒水位,太浦河平望水文站最高达4.45米、吴江开发区最高4.35米、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最高4.49米,超历史最高水位。台风影响结束5天后,太湖水位仍在上涨,平均水位达4.18米,太浦闸以超过600立方米每秒的流量泄洪,全区大部分区镇仍超警戒水位。水流下泄不畅的原因,一是太浦河负荷过重,二是下游的分洪资源未得到很好利用。往往上游一放水甚至水位一高,下游相关水闸就关闭。本来下游元荡等水体具有一定的蓄水分流功能,但由于坝闸所在行政区划不同等原因,这些水体的作用发挥不了。

二是调度协调不强。首先在示范区层面,从水利体系建构完善,与国家防总和太湖局的沟通,到区域防汛方案制定和实施,平时的协作互动,尚缺乏一体化的设计高度和执行力度。其次在吴江区域内,各板块步调不一致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目前全区共有圩区121个,总面积922.43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78.44%;共有水闸870座,泵站486座,堤防1600多公里。其中每一个节点对全局的影响都不能忽视。有时天没下雨,河道水位却上升,原因是旁边的乡镇在擅自排水。汛期台风还没到,各板块都提前排水,沿线圩子的水一齐抽到太浦河里,这样的排水在时间和流量的把握上都不够科学合理。等太湖闸一开,整个太浦河水位就居高不下,给河道和流域安全带来很大压力。

三是体制运转不顺。主要问题是水务水利一体化体制未完全到位。一方面,职能归属上下不衔接。在区级层面,原属住建局的排水管道管理职能转到了水务局,但在乡镇,排水管理职能还在建管所,因此两个部门之间常会出现扯皮现象。防汛期间,水利部门要疏通排水道,却不知道管道在哪里,影响了工作效能。另一方面,职能分工前后相割裂。所谓“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前半段从水管走向规划设计、水管制造、铺设施工到质监、安监,都归建设部门管,后半段水管的使用管理归水务部门管。2019年前,管网建设滞后,许多污水流不进污水处理池,污水处理厂常常产能空开。近几年加大建设力度,实现了雨污分流。但水务部门没有地下排水管网图,无法做到“一图读懂”。

三、具体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防洪工程体系。一是希望太浦河三期工程早日上马。太浦河几十年来不断小修小补,在整个流域安全中的负荷越来越重,早点开工势在必行。同时,太浦河主要在吴江境内,希望在工程的土方指标和经费方面给予吴江支持。二是畅通下泄水道,整体提升全流域基础防汛功能。吴江区内有2900多条河流、300多个湖泊,每年清淤300条,10年完成一轮。还要提高下游防洪工程质量,加强智慧水务建设,充分发挥各类防汛设施功能。

   (二)建立健全统一调度机制。一是顶层调度设计。由示范区执委会立项,在国家防总和太湖局指导下,建立示范区统一防洪抗灾反应机制和平时协调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提升示范区一体化防洪抗灾效能。二是建立防洪实施数据模型。对来水量、预计持续时间、下游分流可能、水闸开闭时间等方面的把握提供相对可靠的依据。三是区域快捷协调机制。通过大数据汇集分析等手段,在平战两方面强化优化区内各板块防洪调度,形成统一高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水务、气象、应急、住建、交通等部门的统筹协调,更加重视监测预警,不定期组织会商分析,提高对强风强降水的应对减损能力。总结复盘历次抗洪抗灾经验教训,进一步细化各项应急预案,列出防汛设施信息清单、不同情况下应对措施清单、各地各成员单位任务清单,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理顺基层运行体制。一是建立水务部门和住建部门专项工作联席制度。在未改变职能分段现状的情况下,使水务部门介入排水设施的规划、设计、监制、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做到工程图纸“一式二份”,水务和住建各执其一。完善工程质量追溯条例,加大水利实施保障执法力度。二是调整乡镇基层部门职能。对应区级部门职能定位,把排水管理职能归属水务部门。按人随事走原则,适当调配充实基层水务部门人员,确保有人做事,做事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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