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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建议
[ 来源:吴江政协│ 作者:本网报道│ 时间:2019/9/4 14:12:35 | 点击:122799]
 

曾几何时,“鲤鱼跳农门”成为了农村学生发奋读书的动力;“孔雀东南飞”成为了乡村人才单向流向城市的特征。农村留不住人才,这已是全社会的共识,深究原因还在于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这些人才,既有工业、服务业和社会管理方面的人才,也有与农业、农村、农民“三农”工作密切相关的人才。目前后一类人才在农村的极度短缺,成为了制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最大短板和突出矛盾。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乡村振兴,人才为要的工作要求。在他指出的乡村振兴五个具体路径中,人才振兴占据重要地位。农村是整个社会的一个部分,所需要的各个方面的人才类型很多。结合当前我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尤其是当前三农工作发展实际,对我区加快新型职业农民这一农业“工匠”的培育来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提出如下建议:

一、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现状

吴江从2010年起开始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区不断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举措,坚持“政府引导、产业导向、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突出目标引领、多元培育、认定管理、基地建设、典型宣传、政策扶持等手段,努力培养一支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近五年来全区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800多人,认定新型职业农民595名,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11.3%,40岁及以下占比14.8%。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全区涌现出了2018年“苏州市十佳新型职业农民”金农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金香和齐心村粮食生产合作社的朱建芳等众多新型职业农民的典型。

二、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与我区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相比,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的数量,特别是质量仍存在较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区的新型职业农民整体素质不高。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全区3.62万农业劳动人口中,年龄55岁以上的占26.9%,35岁以下的仅占3.4%;从学历结构来看,小学及以下的占55.2%,高中及以上的只占9.8%。如何吸引高学历的年轻人到乡村创新创业,已成当务之急。二是我区的新型职业农民主体性不强。由于本地农民对农业及其产出效益缺乏热情,导致一些技术要求相对较高的特种农业和规模型粮食生产中,外来农民承包经营占比较大。如何吸引本地人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特别是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现代农业,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三是我区的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属性不专。由于当前的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主要落实在农口部门,缺乏教育、科研和人社等部门的大力参与,造成培育体系的不完善,也随之带来培训不专业等问题,同时我区的职业农民培训形式单一,缺乏实效性和针对性,也造成我区职业农民与新时代要求脱节和专业化程度不高。

三、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的建议

围绕苏州市明确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建成一支与苏州现代农业产业需求相适应的“专业层次分明、年龄结构合理、技能领先实用、从业领域明晰”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工作目标,结合当前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实际,特别是要突出新型职业农民的“新”“专”“特”等特点,提出以下建议:

(一)按年轻化、专业化、信息化“三化”的工作目标打造一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吴江的乡村振兴必须给农村注入新的活力,而这活力必须由年纪轻、高学历、懂信息新型职业农民来担当。无论是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还是社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都需要精准把握政策和市场的走向、在生产中运用新科技,在经营中善于创新,所有这一切,都与年轻人富有朝气敢闯敢试的个性有关,与丰富的知识积累有关,与熟练运用互联网技术有关。因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要结合我区三农工作实际,一要在新型职业农民的重点类别上突出年轻化、专业化、信息化。如加大现代青年农场主、青年专业技能人才和青年农产品电商人才的培养,让其成为这些行业的主力军。二要注重重点人群的培育。我们要借鉴浙江等周边省市成功经验,探索建设一批大学生农业创业平台,配套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吸引专家、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大学生等优质人才返乡下乡开发农业资源。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关注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创业者等重点人群的培育,结合他们自身各自的优势和特点,针对性地引导他们加入到新型职业农民这支队伍中来。

(二)按通畅、通顺、通达“三通”的工作原则打通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的最后一公里

乡村的振兴,在人才方面仅仅有了传统农民到职业农民的身份转变是远远不够的,更大程度上依赖于新型职业农民作用的发挥。为了更好地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力军作用,我们一要通畅好新型职业农民转型升级的通道。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必须通过转型升级来提高农业经营收益。为此各级政府要加强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提高农业生产集约经营、规模化经营水平,让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二要通顺好新型职业农民增收的渠道。各个涉农部门要帮助新型职业农民拓展农业的功能,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发展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三要通达好新型职业农民做精做强的通道。我们要推广借鉴浙江“1+1+N”(1个省级专家库、1个本地推广团队、若干经营主体)农技推广联盟做法,让各种资源力量“拧成一股绳”,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技术服务,给他们插上科技的翅膀。同时我们要通过加强培训让他们掌握“互联网+”现代农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为新农民、新技术打造共享平台。此外我们还要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与农业企业的生产协作和利益联结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新社会化服务,支持有实力的行业协会或企业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孵化器(基地)。

(三)按优惠、优质、优先的“三优”的工作措施打开新型职业农民驰骋三农的新局面

只有让每一位新型职业农民看到农村的发展潜力,感受到农村的发展动力,感知到农村的发展引力,以幸福感、获得感、归属感为号召,才能留住乡愁,振兴乡村。为此我们一要制定完善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在落实好国家有关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创新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只要是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有利于乡村振兴的都应当支持和鼓励。尤其是要像支持工业一样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享受同等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二要开展好新型职业农民的优质培训。我们要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目标,科学遴选培训对象,做好培训前的需求调查,了解农民真实需求,因材施教,要做到供给精准,做到农民想什么、急什么、缺什么,就培训什么。三要落实好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做大做强的优先措施。新型职业农民创办各类实业主体,在按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今后新增的有关惠农政策,根据规定要优先落实给新型职业农民。针对新型职业农民更多地从事农业生产新的业态和新的模式,特别是他们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农文旅融合产业方面,我们要及时研究优先制定相关政策,包括通过完善农业生产规划来为他们用对用好农业设施用地,盘活好家庭农场、农庄、农业综合体等周边的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用于他们的发展。

我区的乡村振兴已经具备了较好的产业基础、生态环境基础、文化基础和治理基础,乡村人才的振兴一定能为我区的乡村振兴插上翅膀。因此我们要推动全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带动乡村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促进人才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让农民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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